無菸政策
103年6月3日制定
103年6月19日無菸醫院工作小組通過
一、 政策緣起
本院本著「促進大台南民眾健康基本人權」的宗旨,與「成為全人照護與人文關懷的優質社區教學醫院」的願景,在以病人為中心的精神,不斷營造高品質的醫療服務與安全舒適的就醫環境。爰配合「菸害防制法」之規定,本院宣示不接受菸商贊助且全面禁止吸菸,給予員工、病人及民眾一個清新、安全與衛生的環境,以維護大眾健康。
二、 禁菸範圍
本院將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之規定,「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且不設立吸菸室」。爰此,凡出入口以內,含門診大廳、樓梯間、辦公室、診療場所、會議場所、病房、休息室、廁所、醫療設施、廚房、餐廳、公務用交通運輸工具、本院其他室內密閉空間、及本院所有出入口
10 公尺之區域內皆禁止吸菸。
三、 禁菸對象
為維護全民健康,所有員工、外包人員、實習人員、志工、求職者、病患、家屬、廠商與訪客皆適用本政策。
四、 懲戒、申訴與獎勵
1. 違反本院禁菸之員工,將其登記後列入平時考核,並根據行為嚴重程度,適時與年度考績連結。
2.
違反本院禁菸政策之外包人員、志工、求職者、病患、家屬、廠商與訪客等人員,由本院警衛或其他員工予以勸阻或促請離開。
3. 以上違規者,將通報衛生局依法辦理。
4. 工作場所菸害申訴,請聯絡(06)3553111,分機1119。
5. 協助吸菸民眾轉介戒菸服務之員工,給予獎勵措施。
6. 吸菸員工戒菸成功經評定屬實者,給予獎勵措施。
五、 菸害防制教育及門診戒菸
本院不定時舉行菸害防制講座與相關活動,辦理門診戒菸治療、戒菸衛教諮詢,並提供菸害防制法規定之相關衛教單張、個別諮詢、個別戒菸協助。
六、 政策執行
1. 執行單位:臺南市立安南醫院無菸醫院工作小組。
2. 聯絡窗口:臺南市立安南醫院家庭醫學科,電話分機125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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